1. 基礎處理
清掃設備基礎表面,不得有碎石、浮漿、灰塵、油污和脫模劑等雜物。灌漿前24h,設備基礎表面應充分濕潤。灌漿前1h,應吸干積水。
2. 確定灌漿方式
根據(jù)設備機座的實際情況,選擇相應的灌漿方式,由于EGM具有很好的流動性能,一般情況下,用“自重法灌漿”即可,即將漿料直接自模板口灌入,完全依靠漿料自重自行流平并填充整個灌注空間;若灌注面積很大、結構特別復雜或空間很小而距離很遠時,可采用“高位漏斗法灌漿”或“壓力法灌漿”進行灌漿,以確保漿料能充分填充各個角落。幾種灌漿方法的示意圖見圖5。
3.支模
根據(jù)確定的灌漿方式和灌漿施工圖支設模板,模板頂部標高應高出設備底座上表面至少50mm,模板必須支設嚴密、穩(wěn)固,以防松動、漏漿。
4.灌漿料的攪拌
按產(chǎn)品合格證上推薦的水料比確定加水量,拌和用水應采用飲用水或純凈水,水溫以 5~40℃ 為宜,可采用機械或人工攪拌。采用機械攪拌時,攪拌時間一般為1~2分鐘。采用人工攪拌時,宜先加入2/3的用水量攪拌2分鐘,其后加入剩余用水量繼續(xù)攪拌至均勻。
5.灌漿
灌漿施工時應符合下列要求:
1) 漿料應從一側灌入,直至另一側溢出為止,以利于排出設備機座與混凝土基礎之間的空氣,使灌漿充實,不得從四側同時進行灌漿。
2)灌漿開始后,必須連續(xù)進行,不能間斷,并應盡可能縮短灌漿時間。
3) 在灌漿過程中不宜振搗,必要時可用竹板條等進行拉動導流。
4) 每次灌漿層厚度不宜超過150mm,如超過 150mm 時可平均分成兩次灌漿,第二次灌漿宜在第一次灌漿24h 后,灌漿前應對第一次灌漿層表面鑿毛。
5) 較長設備或軌道基礎的灌漿,應采用分段施工,每段長度以10m為宜。
6) 灌漿過程中如發(fā)現(xiàn)表面有泌水現(xiàn)象,可布撒少量EGM干料, 吸干水份。
7) 如灌注空間特別大時,可在攪拌灌漿料時按總量比1:1加入0.5mm~15mm 石子,但需經(jīng)試驗確定其可灌性是否能達到要求。
8) 設備基礎灌漿完畢后,要剔除的部分應在灌漿層終凝前進行處理。
9) 在灌漿施工過程中直至脫模前,應避免灌漿層受到振動和碰撞,以免損壞未結硬的灌漿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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